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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亳州市谯城区面向全区村(社区)“两委”干部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23-10-08 08:54:15   地区:安徽   浏览:0

  (七)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入编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招考工作。

  (二)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2023年度亳州市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8-5510628(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8-5502157(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办纪检监察组)

  六、监督检查

  区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阳光操作,公开公正。对违反考试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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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亳州市谯城区面向全区村(社区)“两委”干部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2023年度亳州市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