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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35人)
2023-09-29 13:28:19   地区:四川   浏览: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教育类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星期六);综合类、卫生类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星期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

  (二)政策性加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有关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应急岗位人员按《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人教函〔2022〕84号)》规定加分。服务期限认定截至2023年10月7日。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照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19日的工作时间内持《报名信息表》及相关材料,送交报考职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经审核后,符合政策拟加分人员情况将在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广安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请考生注意查询。

  (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应急管理岗”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委组织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团委、卫生健康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信息表》。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报名信息表》《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原件及复印件。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其责任自负。

  (三)笔试原始成绩查询

  笔试原始成绩于2023年11月30日前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综合知识》《卫生公共基础》《教育公共基础》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职位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书面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考生。

  (四)公布笔试总成绩及排名

  笔试总成绩及排名于2023年12月10日前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职位所在市、县两级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缺考或有违规违纪情况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职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贴上照片)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与职位表专业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