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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南京理工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博士专项)公告
2023-09-28 09:32:48   地区:江苏   浏览:0

  (四)公示

  学校根据体检、思想政治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公告范围内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且学历学位等材料核实无误的拟聘人员,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本次招聘专职辅导员进入南京理工大学事业编制,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专职辅导员一经聘用须在本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服务至少满4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可双向选择转聘专任教师岗位或者继续留任专职辅导员岗位。如选择转聘专任教师岗位,需按照《南京理工大学教职工校内流转管理规定》,经学校审定通过后转入专任教师岗位。

  三、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学校人才招聘网相关公告、人才招聘系统或短信邮件等相关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核,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二)应聘人员须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及移动电话,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而导致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招聘咨询

  南京理工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相关问题咨询。

  联系人:甄老师陈老师

  咨询电话:025-84303007,025-84315261

  南京理工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博士专项)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