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及体检时间和地点: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得分相同的,由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分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在临时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与体检人员名单一并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yc.gov.cn/)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可在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2.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颁布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3.复检及递补: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考核: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不合格的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全部占事业单位编制。
(二)引进人才在岳池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发放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硕士研究生为5万元)。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826—5221018,邮箱:4052395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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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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