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3下半年成都东部新区中小学教师考试招聘公告
2023-09-27 09:03:34   地区:四川   浏览:0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再相同,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如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再相同,则再组织一次面试,并按再一次的面试成绩排序)。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东部新区教育卫健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教师资格证种类科目、考试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十、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程序报送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

  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在所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流(调)动。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东部新区纪委监察工委

  监督电话:028-86360227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028-81320319电话咨询。

  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十二、本公告由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