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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成都东部新区中小学教师考试招聘公告
2023-09-27 09:03:34   地区:四川   浏览:0

  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及面试

  1.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原件校验的人员由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按照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的人数1:2的比例和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有缺考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末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出现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的人数之比达不到1:2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调减后仍然达不到上述比例,则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在“成都东部新区教育卫健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

  2.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原件校验的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成都东部新区教育卫健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面试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以下资料参加:

  (1)参加本次考试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次考试的笔试《准考证》和近期二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1张;

  (4)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执国(境)外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在国(境)外高校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国(境)外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其中,如系下列人员的,还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材料原件1份(按附件2样式出具);

  (2)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原件1份;

  (3)在面试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未领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①本人学生证及学校相关部门出具加盖鲜章的证明原件,所载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院系、毕业时间、学历层次和所学专业;②由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相关部门出具加盖鲜章的证明原件,所载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学科学段及认定时间。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教师资格等条件,以报考者2023年9月1日前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记载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工作按上述流程进行。

  5.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人。

  6.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将于7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东部新区教育卫健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告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7.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面试当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放弃、缺考或面试资格递补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等原因导致该岗位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2:1,但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人数的,仍视为面试形成竞争的有效比例。

  面试不能形成竞争(即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须不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