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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成都市武侯区教师招聘公告
2023-09-27 09:03:51   地区:四川   浏览:0

  体检时间、地点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负责通知并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由武侯区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进入体检的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中的业务考核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填报志愿

  1.填报志愿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填报志愿要求: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填报志愿,每人限报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未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中的业务考核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导致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中的业务考核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负责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wh.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及报到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报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报到时,在职人员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武侯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管理,须服从对工作单位和岗位的调配。聘用人员按成都市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六)聘用人员在成都市武侯区服务最低年限应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相关规定实行回避。

  (二)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接受成都市武侯区纪委监委的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