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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太原市万柏林区教师招聘公告
2023-09-27 08:57:55   地区:山西   浏览:0

  (8)研究生按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通过所学专业(研究方向)报考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岗位的,还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及在校成绩单。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凡有下列情形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报考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参加工作时间、是否在校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应尽早提出放弃面试申明,确认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填写诚信承诺书,无故放弃面试将按有关规定被记入诚信档案。

  (五)面试

  1.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以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的信息为准。

  2.面试方式

  (1)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等内容;

  (2)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60分为合格(含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不予聘用。

  3.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考察

  各岗位根据总成绩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

  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包括复检),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报考者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均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八)审批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纳入全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2.聘用人员在万柏林区的服务期为五年,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服务期内。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本区。

  3.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转递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的,取消聘用。

  4.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5.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