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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临沂兰山区急需紧缺卫生人才引进公告
2023-09-27 08:58:40   地区:山东   浏览:0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手续。

  取得现场确认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面谈、面试等形式组织进行。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先组织面谈。面谈成绩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依据,根据面谈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谈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面谈成绩在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公布。

  面试人数按岗位引进计划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计划引进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各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和计划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岗位,按照面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考察体检人选;未进行面谈的岗位,采取加试,确定拟考察体检人选。

  面谈、面试具体方法、时间和地点在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lyls.gov.cn/)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通过面试确定的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进行考察体检。考察由引进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审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对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予以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在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区卫健局汇总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上级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执行公立医院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政策。

  (四)本次引进人才执行临沂市高层次人才待遇有关规定,各招聘单位可参照市、区高层次人才待遇的相关规定自主制定。

  (五)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将组织认真核查,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律取消招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