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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永州市江永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乡村振兴实用人才公告
2023-09-26 11:15:03   地区:湖南   浏览:0

  (三)岗位聘用。对引进到江永县工作的急需特殊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符合条件的,不受工作时间长短的限制,可优先推荐申报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四)科研支持。对引进的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江永创新创业发展的,经评审后由县财政或用人单位给予5-5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引进人才在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市科学技术奖和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优先推荐、优先支持。

  (五)住房保障。按照“分层次、保无房”的原则,为我县引进人才提供多渠道住房保障。具体以《江永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江永委人才发〔2018〕1号)规定为准,考生可通过公告后附的电话进行咨询。

  (六)个税优惠。对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科研经费、发放的各类奖金,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政府予以奖励。

  (七)公共保障。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县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引进紧缺人才配偶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愿来我县工作的一般对等平级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安排到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暂时无工作的,用人单位可按照不低于江永县最低工资标准为其发放一年的生活补贴。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相应学校就读。凡我县确需引进的,由于流动原因而辞职或被原单位辞退的人才,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组织、人社部门确认其原有身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可重新建档并接转所有关系,连续计算工龄。

  (八)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用人单位每年为引进人才组织一次健康体检,严格落实休假制度,做好引进人才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九)政治激励。对引进的人才,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单位呈报、组织考察,优先提拔重用。

  七、其他

  (一)引进人员服务期未满5年,不得参加县外招录(聘)和选调考试,不得调离江永,组织人事部门不予办理调动手续。特殊情况确需调离的,由本人写出申请,单位研究呈报,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经县委编委会研究方可调动,但已享受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的,需将已领取的所有补贴退还县财政。

  (二)本次引进工作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引进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江永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江永县委组织部人才室:0746-5722206;

  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0746-5751256;

  监督电话:

  江永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46-5730728。

  附件:

  1.江永县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乡村振兴实用人才需求目录

  2.附件2江永县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乡村振兴实用人才报名登记表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本

  4.诚信考试承诺书

  中共江永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