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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永州市双牌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3-09-26 12:49:45   地区:湖南   浏览:0

  4.相关说明。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未进行笔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排名相应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的面试分数需达到75分及以上)。若进行了笔试的岗位递补人员与下一排名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还是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成绩总分高低确定递补人员;若未进行笔试的岗位递补人员与下一排名考生的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成绩总分高低确定递补人员。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1.考察内容。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人才引进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引进人才。

  2.相关说明。对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引进程序。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才,并在县级主流新闻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程序进行聘用;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终止引进程序;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做出暂缓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终止引进程序。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一年)。

  六、优惠政策

  根据《双牌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版)》(双委人才〔2020〕3号)规定,双牌县2024年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如在聘用前有政策变化,按新的政策要求执行)。

  1.工资福利。引进人才享受本县事业编制待遇,其工资、福利等与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一致。

  2.生活补贴。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为5000元/月或8000元/月,共发放5年,享受生活补贴所需具备的条件以《双牌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版)》(双委人才〔2020〕3号)规定为准,考生可通过公告后附的电话进行咨询。

  3.年终奖励。对表现突出或有重大创造成果的人才,经专家评估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集体研究,并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根据所创造的经济价值或社会价值大小,由县财政给予适当的年终奖励。

  4.岗位聘用。对引进到我县工作的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符合条件的,不受工作时间长短的限制,可优先推荐申报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5.科研支持。对引进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双创新创业发展的,经评审后由县财政给予5-5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对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给予30万元资助。引进人才申报的科研项目获得国家和国家部、委以及市级以上(含市级)有关部门科研经费资助后,受益单位视其财力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引进人才在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科学技术奖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优先推荐、优先支持。对主持承接省级课题的给予5-2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国家级课题的给予10-5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