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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9-26 12:53:12   地区:四川   浏览:0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且与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相对应。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2.其他条件。需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报考岗位对应要求的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但需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材料。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34名,其中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宣传中心1名、四川省林业和草原生态旅游发展中心1名、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发展研究中心(四川省林业和草原信息中心)1名、四川省森林和草原防火监测中心1名、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幼儿园3名、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4名、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8名、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7名、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4名、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4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0∶00至10月12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本次公招我局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或我局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我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公共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的幼儿教师、体育教师、音乐教师、美术教师岗位(省属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在“2023年下半年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省属)”项目下报名,其余岗位均在“2023年下半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项目下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下半年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或《2023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省属)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