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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锦州北镇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8人)
2023-09-24 10:22:02   地区:辽宁   浏览:0

  3、考察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本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聘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考察工作。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组一般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招考岗位情况的人员共同组成。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以及其他需要考察的内容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如考生在考察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配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开展工作,视为考生放弃该招聘岗位。

  十、公示与聘用

  1、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北镇市人民政府网站(bzs.gov.cn)、敬学兴才集团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即视为本次招聘结束,出现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及相关最新指导目录。

  4、本次公开招聘在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指导下,委托敬学兴才(辽宁)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敬学兴才(辽宁)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24-31830802

  附件:2023年北镇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敬学兴才(辽宁)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