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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兴安盟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2023-09-22 15:19:11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s://www.nmxzy.cn)。

  报名时间为:“项目人员”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9月26日9:00——9月28日9:00;“一般人员”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9:00至10月10日9:00,逾期不候。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报名用二代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学习经历:要填写就读(本科及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中须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务基层的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5、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6、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兴安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在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进行。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兴安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在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告。

  2、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3、资格审查地点: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都林西街)。

  4、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或在岗人员均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5、应聘人员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6、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籍)和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学籍)认证《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若考生毕业证书上未体现专业方向,需提供学校录取专业方向分类相关材料和学习期间专修或主选课程成绩单。

  (5)报考“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7、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承诺,保证递交的相关材料与人事(学籍)档案内容相一致,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真实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