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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牡丹江“黑龙江人才周”绥芬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9-21 17:02:30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注意事项:

  1.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

  2.网上缴费。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考生须即时开通支付宝办理相关业务。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24日16:00,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考生用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

  4.考生提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电子照片。

  5.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符合招聘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开具《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加盖院系和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或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6.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与《招聘计划表》中要求的一致,否则不予通过。如发现填写的信息不属实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或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均可以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7.此次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将以《通知》方式在相关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8.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227

  政策咨询电话:0453—3996167

  监督举报电话:0453—3997760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经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设开考比例、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合并、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对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信息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春风人才网上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70%)+政策性加分。上述成绩均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不使用四舍五入。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1.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满分各100分。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内容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笔试结束后,结合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以百分计,其中:公共科目占30%,专业科目占70%。

  (2)政策性加分

  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按《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享受政策加分指南》(附件3)要求进行操作。符合政策性加分人员名单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和春风人才网发布,无异议后计入笔试总成绩。政策加分审核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在春风人才网进行发布,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https://sfh2023rcz.ibaoming.net)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

  考生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如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环节,但与拟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高于5:1。如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经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设开考比例、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合并、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划定最低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具体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