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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聘第二批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公告
2023-09-19 14:53:21   地区:湖南   浏览:0

  (五)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

  面试、试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试教。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及与岗位的适配度等;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技能水平以及对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等。

  以上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各环节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排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可以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3天。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聘期内被聘人员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版)》进行管理,享受相应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228215(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8228206(纪委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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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非事业编制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