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体检由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拟聘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若因特殊原因(非个人原因)不能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证书的,需提供学校证明,招聘单位将延时办理聘用手续,但最迟不得超过2023年12月31日。不能提供证书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于放宽条件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招聘纪律
(一)考生必须服从国家和省、市招聘相关政策规定,填写或提交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实行回避。
(三)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处理进行处理;对违反操作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命题人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违纪行为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并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
聘工作主管机构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委、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机构、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等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招聘公告由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信息表》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七、监督电话
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组织部0871—62126858
昆明市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2138554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0871-62123540
3.昆明市东川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考诚信承诺书
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组织部昆明市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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