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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黑龙江人才周”招聘公告
2023-09-18 16:11:55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网上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在报名后的三周内,通过电子邮件向报考者反馈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及时说明理由、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三)现场资格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将在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2.现场资格确认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须一致,应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场资格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原件返还本人;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存档备查。

  (四)考试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参加“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1〕491号)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直接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度。面试结束现场发布成绩,并由考生现场确认签字。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四舍五入)。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宜将在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将在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应聘资格。

  2.考核。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同时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核结论。如发现考核对象不符合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将在黑龙江省林科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要求

  考生在招聘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监督与咨询

  (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3936687508

  联系人:李克寒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1:30,13:30—17:00

  (二)监督电话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直属机关纪委:0451—8663388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计划表

  2.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