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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秦皇岛市海港医疗集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09-18 08:48:51   地区:河北   浏览:0

  按照进入体检与招聘指标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由海港区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凡不符合体检标准或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全部规定科目体检的取消资格。

  (六)考察

  由海港区人社局会同海港医疗集团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通过核查档案、外调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主要社会关系以及工作经历、有无犯罪记录、个人诚信等情况。

  (七)人员递补和调剂

  因报名、考核、体检等原因出现空岗,按照报考本专业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或调剂(报名时本人同意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参与调剂)。

  (八)公示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海港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作安排及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被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为人事代理人员,人事档案由海港医疗集团委托海港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被聘用人员工资参照本单位事业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参照本单位事业人员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由所在单位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纪律要求

  (一)为使本次招聘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专职人员并聘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监督。

  (二)招聘过程中,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三)有违反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影响招聘工作行为的。

  八、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由海港区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招聘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日程安排可能有变化,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海港区政府网发布的实时信息。凡报考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交到海港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项,因所留联系方式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九、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

  海港医疗集团:0335-3267336

  2.监督举报电话

  海港区人社局:0335-3551306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1:秦皇岛市海港医疗集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海港区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诚信承诺书

  海港区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