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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 “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招聘公告
2023-09-15 16:26:01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方式,会通本网站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应按照通知中确定的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三)公示考试成绩及名次

  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及名次在大庆分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四)考核与体检

  考试成绩及名次公示结束无异议进行考核、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等。考核材料由应聘人员毕业院校负责填写。考核通过人员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大庆分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科学院、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人事档案。

  (二)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的;考试、考核、体检作假舞弊的;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报上级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报名人员所留邮箱及联系电话为通知各项事宜的重要途径,请填报时认真审核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本次招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大庆分院所有。

  (六)对我单位招聘岗位有意向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请持续关注我单位后续招聘公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459-8998828

  附件:

  1.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计划表.xlsx

  2.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2023年“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招聘报名表.doc

  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