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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 “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招聘公告
2023-09-14 21:26:05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5)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975545172@qq.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毕业院校+xx专业硕(博)士+应聘岗位代码。

  4.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2)应聘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报名表中明确所应聘岗位及代码。

  (4)应聘人员报名表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

  (5)应聘人员须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应聘人员应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准确、联系顺畅。

  (三)资格确认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研究所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并根据报名和审核情况进行资格确认,审核通过后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

  1.采取面试方式,线下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具体面试形式待通知。博士、硕士依次分别组织考试及录用。面试主要考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2.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成绩公示:考试成绩及名次在指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4.考试时间预计在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指定网站”、短信、微信、电话等相关通知。

  (五)考核与体检

  考试成绩及名次公示结束无异议,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核内容为在校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由应聘人员毕业院校(系、院)负责填写(见附件4)。考核通过人员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本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岗位或进行人员递补,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享受待遇

  1.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养老待遇。额外补充享受公务员医保。

  3.研究所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年度执行绩效工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按劳取酬,多劳多得;鼓励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积极创造国内外进修、公派访问学者等培训教育机会,提供短期公寓。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451-84613203

  附件:

  1.《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计划表》

  2.《黑龙江省科学院2023年度“人才周”招聘报名表》

  3.《应届毕业证明》

  4.《黑龙江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招聘人才政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