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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3-09-13 14:56:37   地区:四川   浏览:0

  6.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www.jdpta.com),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7.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用身份证号和姓名,于2023年9月21日至9月23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www.jdpta.com)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均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或社会保障卡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考试

  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组织,笔试科目为《写作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及排名于2023年10月13日前公布,考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www.jdpta.com)进行查询。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岗位的考调人数之比不低于5∶1。

  2.资格审查和面试

  (1)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考调名额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选。拟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及面试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①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

  ②《报考信息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报考并盖章);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考生本人不到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www.jdpta.com)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三)体检、考察和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与考调计划名额比例一般为2:1,同一岗位考调多名人员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员。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疗机构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