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需持相关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考核
采用答辩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等。考核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则主考官打分高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将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按照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按照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信息所党委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北方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与备案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由于被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一个月内,报市人社局备案。
若招聘程序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北方人才网重新发布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安排。
(九)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核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
2.因遇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进行提示,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招聘岗位政策咨询电话:022-23519369
监督举报电话:022-5883290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附件:1.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2023年第三批招聘计划表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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