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叶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并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按照工作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后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离。
八、政策待遇
参照《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鹰城英才计划”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我县2023年引进的人才正式聘用后享受以下待遇:
1.对于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首次在我县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双一流”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首次在我县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按照引进时的标准每人只享受一次。
2.对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县工作的,由县财政发放生活津贴每年8000元;对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双一流”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在我县工作的,由县财政发放生活津贴每年5000元;对新引进的其他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在我县工作的,由县财政发放生活津贴每年3000元。生活津贴共发放2年。
九、工作纪律及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及叶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公开引进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人才引进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叶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375-8058001。本次引进公告由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叶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
叶县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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