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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蚌埠高新区区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3-09-08 08:53:12   地区:安徽   浏览:0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规定程序和时限,组织递补,递补时分职位(以代码区分)根据考试成绩(按确定体检人员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名人员诚信记录。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蚌埠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天。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选调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蚌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52--4099117(蚌埠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52--2056631(蚌埠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2--4098110(蚌埠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办)、0552--3125632(蚌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蚌埠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2023年9月7日

  附件1,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2,2023年蚌埠高新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