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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西广播电视台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公告
2023-09-06 17:10:09   地区:广西   浏览:0

  3.快递邮寄:通过快递方式投递至我台,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邮寄后,请及时联系确认。(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75号广西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邮编:530022,联系电话:0771-2091606)。

  4.现场报名:携带本人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5号广西广播电视台技术业务综合楼14楼人力资源部1416办公室报名,由工作人员现场接收。

  5.报名材料(按照以下顺序编号排序):

  (1)《广西广播电视台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广西广播电视台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简表》(附件2、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

  (2)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具有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的)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件。

  (4)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扫描件。

  (5)职称证书、资格考试合格证、获奖证书或证明以及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扫描件。

  (6)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在县级(含)以上广播电视媒体从事壮语播音主持工作两年以上的工作证明。

  (7)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播音主持音视频代表作1-2件(刻制光盘提交)。

  以上报名材料,现场报名的现场核对相关原件;邮寄报名的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待领取准考证时提供原件核验,原件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准考证。

  6.报名要求:

  (1)以上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电子材料刻录成光盘。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供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后不再接收任何补充材料,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在《广西广播电视台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的“报名人签名”处亲笔签名以示负责。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认证证明材料。

  (4)除相关证件原件现场查验退回外,其他报名材料不再退还。

  (5)不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的将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年龄、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由广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小组全程监督。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本单位网站发布,不进行个别通知,由应聘人员自行查阅。

  (三)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和领取准考证具体事宜在本单位网站另行通知。

  (四)面试

  按照岗位计划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本单位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原则上岗位计划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又需要开考的岗位,经单位研究同意后,及时发布变更开考比例公告后,方能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经单位研究同意后,及时通知报考者。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单位研究同意后,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调整开考比例。经调整开考比例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