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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池州东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6人)
2023-09-04 22:23:02   地区:安徽   浏览:0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至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笔试考务、面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东至县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东至县人社局0566-5292636、5292981

  监督举报电话:东至县纪委监委0566-7026613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2023年东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18.47KB】

  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