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鄂尔多斯康巴什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2名)
2023-09-04 10:08:32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1.体检

  (1)体检工作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完成。

  体检时,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复检。

  (2)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

  (1)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须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由招聘单位确定。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果报送至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研究。

  (2)应聘人员体检结果合格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协调有关部门转递人事档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1.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备案手续。

  (八)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人事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2.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