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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鄂尔多斯康巴什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2名)
2023-09-04 10:08:32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为加强康巴什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持续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开展康巴什区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

  二、招聘岗位

  详见《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信息表》)。

  根据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按照规定比例,用于定向招聘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二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残疾大学生”“高校毕业生”以及“社区工作者”。

  1.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2.“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是指: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并能开展公务的人员。

  3.“残疾大学生”是指: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劳动能力,可独立完成书面答卷,沟通交流无障碍,身体能够胜任并能独立完成本职工作的人员。

  4.“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择业期为2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5.“社区工作者”是指:2023年9月10日之前在康巴什区在岗在职非在编、已纳入“三岗十八级”职业化薪酬体系管理的社区工作者,且需具备2年及以上社区工作经历的社区工作者。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9月10日(不含)至2005年9月10日(含)期间出生的);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9月10日(不含)以后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国民教育序列)、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聘用)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