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的乡村医生属于非在编人员。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接到通知的当日起,30日内与乡镇卫生院签订服务协议,逾期不签订者,取消聘用资格。服务协议需报观山湖区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此次招聘的乡村医生待遇标准参照《贵阳贵安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筑府办函〔2021〕39号)、《观山湖区医疗卫生事业提升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观委办字〔2021〕50号)、《关于印发观山湖区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的通知》、《观山湖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观山湖区在岗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观府办函〔2022〕4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本次招聘的大学生乡村医生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空缺岗位补聘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开展空缺岗位补聘工作。补聘工作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签订服务协议等程序进行。补聘人员按各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工作要求及其他
(一)纪律监督。认真落实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区卫生健康局监察室及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招聘和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uanshanhu.gov.cn.)上发布,请报考人员注意及时查看。公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因报考人员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本人自负。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招聘办,报考人员查询《招聘公告》请登录“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uanshanhu.gov.cn/),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办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84124267(观山湖区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科)
监督举报电话:0851-84122421
点击下载>>>
- 2025贵州安顺市紫云县宗地镇面向社会招聘林管员1人公告
- 2025贵州印江自治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247人公告
- 2025贵州医科大学科研助理选聘240人公告
- 2025贵州遵义市投资促进局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招募公告
- 2025下半年贵州镇远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23人方案
- 2025贵州湄潭县抄乐镇卫生院招募就业见习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 2025贵州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市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人公告
- 2025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系统招聘事业单位7人公告
- 2025贵州盘州市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64人简章
- 2025毕节市委党校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方案
- 2025贵州锦屏县青年就业见习招募流程公告
- 2025贵州黔南州面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5人公告
- 2025贵州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考聘4人公告
- 2025贵州大学科研助理、行政助理及思政工作助理岗位招聘410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