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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成都都江堰市面向社会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08-31 11:21:41   地区:四川   浏览:0

  申请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3年9月19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中的一个选调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选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以及其他资格条件,应与选调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选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选调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选调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3.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4.开考比例:同一选调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选调岗位的选调人数直至取消该选调岗位。选调岗位确属急需紧缺专业、特殊岗位或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条件的,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岗位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23年9月19日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已缴费但选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原支付账号。

  5.笔试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二)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通知: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拟进入原件校验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原件校验。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要求与笔试成绩同时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流程参考:首页→政务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公选公招)。

  2.原件校验方式: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原件校验,原件校验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准考证》1份、《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打印)。国外(境外)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