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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成都崇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08-31 11:22:16   地区:四川   浏览:0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在《崇州市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上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之比不低于1∶3(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达不到1:3的,经主管机关同意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考核前通过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公告。

  六、考核

  由崇州市卫生健康局、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崇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组成考核小组,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考核(考核地点、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现场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考核成绩相同,则以所有考官给出的考核总分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则由人社同卫健部门共同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选择)。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三日内向主管机关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管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方式与确定体检人员方式一致),只递补1次。

  体检及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进行公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由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方式与确定体检人员方式一致),只递补1次。递补考察人员名单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进行公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聘用。考察合格者由主管机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及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则视为自动放弃。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管理、待遇。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并享受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须在崇州市工作满六年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