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3年成都市青白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08-31 11:28:30   地区:四川   浏览:0

  4.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4日),按照四川省、成都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上加分)。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据: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警备区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规〔2022〕2号)规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分别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4.原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按照《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关于实施新一轮成都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6号)规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相关考核表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提交加分材料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以及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2023年10月9日-10月10日由本人交成都市青白江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309办公室),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原件核对校验

  1.面试前核对校验原件由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核对校验原件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2.核对校验原件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3:1(急需紧缺岗位可放宽至2∶1)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有零分或违纪或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原件校验),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核对校验原件。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3.核对校验原件内容: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其他证明材料。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原件,收存复印件1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