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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08-31 12:32:03   地区:四川   浏览:0

  我局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川疫指发[2020]29号文件精神,首先对参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优先,一线医务人员范围严格按照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执行,其次再按照笔试成绩排序)。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我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川疫指发[2020]29号文件精神,首先对参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优先,一线医务人员范围严格按照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执行,其次再按照笔试成绩排序),最多递补两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我局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川疫指发[2020]29号文件精神,首先对参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优先,一线医务人员范围严格按照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执行,其次再按照笔试成绩排序),只递补一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我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羊区卫健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公招的,办理后续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新聘用手续,一律执行试用期管理制度。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青羊区卫健局咨询电话:028-86268536,028-86268536;

  政策性加分相关问题,请拨打青羊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28-86267370;

  监督举报:成都市青羊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28-86954318。

  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十二、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招笔试、面试成绩公布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情况公告,均在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官网(http://www.cdqingyang.gov.cn/wjj/)“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我局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