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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文山州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编外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公告
2023-08-29 11:11:14   地区:云南   浏览:0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计总成绩,总成绩100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招聘下一个环节。若两项成绩均相同,需加试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加试的时间、地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公告。总成绩于9月15日公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依据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23年9月20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县(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进入体检的考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出现体检不合格等情形,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考生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于2023年9月22日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不适于聘用情形的,按程序于10月9日到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室办理聘用手续;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拟聘用人须确保预留联系手机保持畅通,以便联系;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承担后果。为保护报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招聘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各招聘单位纪检给进行全程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实名举报和如实反映问题。

  (九)聘用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考生报考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及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依法与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由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法制定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使用。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合岗位工作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法制定的管理办法解除劳动关系,按招聘程序招聘补充。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十)待遇保障

  月薪6000元/月,扣除保险后,实发工资4300余元。

  五、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若社会上出现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二)应聘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测试、考试、体检的,视为放弃。

  (三)本次招聘活动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本公告由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四)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请到报名点咨询。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文山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6—3050770;监督电话:0876—3050790

  附件:1.2023年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才计划申报表

  2.2023年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才计划报名表

  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