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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黄山市屯溪区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暨百名医疗人才公告
2023-08-28 19:33:56   地区:安徽   浏览: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后,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根据聘用单位现有岗位空缺情况竞聘上岗。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考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黄山市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考试,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

  0559—2596137(区委人才办);

  0559—2596311(区人社局事管股)、

  监督举报电话:

  0559-2596560(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 附件1:2023年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暨百名医疗人才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各学科层次专业参考目录.rar

  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黄山市屯溪区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