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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黄冈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08-25 16:08:48   地区:湖北   浏览:0

  重要提示: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考察。

  各岗位依考生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含心理测试)。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并按要求进行心理测试。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2)签订诚信承诺书。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黄冈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不签订诚信承诺书,视为自动放弃。签订承诺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将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3)考察。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6.公示。体检(含心理测试)、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7.聘用和培养。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重点跟踪培养。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本次招聘设置了最低服务期的岗位,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政策待遇

  (一)“百万年薪”招聘医学类全日制博士,各招聘单位分别按A、B、C三个不同类型确定政策待遇,最高年薪可达150万元,具体政策待遇详见附件1.

  (二)其它公开招聘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享受下列政策待遇。

  1、发放生活津贴。公开招聘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按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黄发〔2017〕13号)文件规定,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1万元生活津贴。

  2、试用期满享受特设岗位待遇。对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三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特设专业技术七级、十级设岗,享受副高级、中级工资待遇。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特设管理职员七级、八级设岗,享受正科级、副科级工资待遇。

  3、住房保障。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咨询电话:市人才事业发展中心0713-8695731);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0㎡的,可申请入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咨询电话: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电话:0713-8368938)。

  4、近亲属可在黄州城区落户。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凭录聘用通知可直接办理其近亲属黄州城区入户手续。

  5、优先安排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黄冈市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配偶可采取调动、推荐安置等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