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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2023-08-25 11:38:41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2.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或说明。

  3.《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负责解释。

  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审核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为70元(每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可免交报考费,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持《减免报考费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到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审核办理退费事宜。退费办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9日17:00。对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由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交费的银行账户。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到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审核办理退费事宜。退费办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9日17:00。

  5.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9月6日10:00—2023年9月8日24:00。

  四、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缴费人数之比)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2.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蒙古语言文字试卷、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试卷(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试卷分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部分,分值各占50%,应聘人员答题时用对应文字作答)共三种试卷,选择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应聘者必须选择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试卷,其他岗位应聘者自行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或蒙古语言文字试卷,并在网上报名时点击确认。试卷类型选定后,不予变更。应聘者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2023年9月9日上午9:00—11:00,

  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应聘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按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7.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政策加分。

  8.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