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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通辽奈曼旗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2人)
2023-08-25 10:31:22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奈曼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资格复审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的,本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应聘人员还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存放档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年限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

  (7)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8)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所在党支部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现役军人信息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

  4.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5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奈曼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中共奈曼旗委员会党校岗位)的方式进行。面试、说课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2.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说课,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中共奈曼旗委员会党校岗位说课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其他岗位面试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除中共奈曼旗委员会党校岗位外的应聘者在网上报名时自行选择面试语种,面试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否则按零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