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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衡水市水利规划设计院选聘公告
2023-08-23 14:37:10   地区:河北   浏览:0

  3.报考人员发送邮件后,审核员会用邮件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邮件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重新发送报名邮件;“审核通过”的,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市水利局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者进行初审,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电话通知。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证件审核,审核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1.岗位报考人员采用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单项分为100分。

  2.面试有关事项。

  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电话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进入考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负担。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方式为档案审核、座谈了解、同考察对象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不合格者,由主管部门及相关事业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衡水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8-212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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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衡水市水利规划设计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衡水市水利规划设计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