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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大庆市部分市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3-08-23 15:16:18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2.笔试加分政策按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和黑政规〔2018〕1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人员需在笔试前进行加分确认,时间、地点详见有关说明项。

  3.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面试

  1.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比例,以笔试客观题成绩高者优先。

  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需考生本人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需求相一致〕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保管档案证明(档案存放在黑龙江省各地人才部门的考生,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龙江人才”,点击登录→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人脸识别验证→我要办→出具证明,提交审核后生成存档证明打印即可。档案存放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无法通过此种方式办理。);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未能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影响资格确认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相应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经现场资格确认,对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低于3:1的岗位,将视情况适当缩减、合并或取消招聘计划。对紧缺或急需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面试内容。面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各设岗学校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听考生实际讲课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实际课堂教学能力。讲课内容为各学段相应专业科目现行教材知识。特殊教育岗位面试内容为实际讲课和手语翻译,实际讲课内容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培智学校义务教育实验教科书《生活语文》。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总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从相应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办理聘用、落编等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笔试加分确认时间:2023年9月2日9:00--11:00,地点在大庆市教育局(龙凤区龙兴路406号)。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需本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服务协议、证书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级人社部门(含公益性岗位主管部门)及服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公益性岗位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岗位、考核结果等);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不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