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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宁市社会福利院免笔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8-23 15:18:25   地区:广西   浏览:0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    

  单位领导班子结合考察、体检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上报南宁市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拟聘人选在市民政局网站和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按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根据人社部35号令文件规定,对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未尽事宜由南宁市社会福利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3827264。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南宁市社会福利院人事科梁老师,0771-3898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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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南宁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南宁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社会福利院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