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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郑州巩义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10名)
2023-08-22 15:34:23   地区:河南   浏览:0

  根据《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郑人社[2015]33号)、《关于印发巩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巩政办[2023]9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市部分委(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为巩义市37个委(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10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供给。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巩义市2023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称“岗位一览表”)。

  其中,岗位代码“3801”的岗位,计划招聘9名,招聘单位为巩义市发改委、巩义市住建局、巩义市卫健委、巩义市民政局、巩义市商务局、巩义市文广旅体局、巩义市科工信局、巩义市水利局、巩义市审计局等九家委(局)所属事业单位。该岗位报名时不区分单位,统一报名、统一招聘,待招聘完成时,再按本公告规定的办法进行分配,每单位分配1名。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报名者应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且已取得符合报名条件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报考者为专科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的,要求取得毕业证),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一览表”)。其中,代码“3801”的岗位,专业不限,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代码“1201”、“1202”的岗位,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按照上级政策规定,2017年及以后统招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效力。

  各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为各用人单位按照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版本)(见附件2)选定的。报名资格审核时,按以下规则执行:

  对以本科学历报考的,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某专业类的,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为该专业类包含的专业;专业要求为某专业类后加括号的,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为括号内要求的专业。

  对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只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即符合专业要求:

  (1)其本科阶段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2)按照教育部制定的《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3),其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的所属门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所属大类名称一致或相近;如报考者为专业硕士的,其专业学位类别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所属大类名称一致或相近。对按上述规则无法对应“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要求的其它专业,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历年来下发的各学历层次专业分类要求,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对于留学回国人员,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记载的所学专业或学位,对照其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按一致或相近原则判定。

  6.年龄要求:代码为“3801”的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招聘岗位,专科学历25周岁以下(199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聘用后能按时到岗工作;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3.近五年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5.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巩义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7.参加巩义市其它人事考试,目前已进入体检或体检之后各环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