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气象类岗位指岗位专业要求仅为气象类或气象类中的具体专业;非气象类岗位指岗位专业要求为非气象类专业或气象类专业与非气象类专业均可的岗位。专业分类见附件3。
4.所学学科专业不在气象部门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公示
气象类岗位、非气象类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优先原则,结合应聘人员意向性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气象类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非气象类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考察、体检资格。
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湖北省气象局网站(http://hb.cma. gov.cn)公布。
(六)考察
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其档案进行审核。
(七)体检
组织体检,体检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
(八)确定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经湖北省气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九)公示
拟聘人员信息在湖北省气象局网站(http://hb.cma.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递补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在同类岗位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十一)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结束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十二)报到及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按要求到用人单位报到,并需提供相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具体报到时间以通知为准)。
(十三)聘用
拟聘人员报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审核同意后,办理入编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联系单位:湖北省气象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27-67848255 027-67847906
网 址:http://hb.cma.gov.cn
电子邮箱:hbqxrszp@126.com
邮政编码:430074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东湖东路3号
附件:1.湖北省气象部门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职数表-第二轮补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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