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进行“蛇型”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各组,考试总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排序,并分别使用“蛇型”分组分配的招聘计划。
总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1.笔试成绩高者;
2.烈士子女或配偶;
3.退役大学生士兵;
4.学历、学位较高者;
5.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邢台人才网(http://rsj.xingtai.gov.cn/xtrcw/)公布。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考察,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招聘岗位的,从报考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轮,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邢台人才网(http://rsj.xingtai.gov.cn/xtrcw/)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特别提示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招聘相关信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http://rsj.xingtai.gov.cn/xtrcw/)和微信公众号“邢台高新区”发布,请考生报名及考试期间及时通过上述渠道获取招聘相关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报名、考试等环节招聘工作的,后果考生自负。
5.对招聘岗位具体条件有关事项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报考咨询电话联系,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拨打技术咨询电话。
五、联系方式
报考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319-3880792(邢台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时间):
0319-3880062(邢台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技术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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