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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站招聘公告
2023-08-17 09:01:42   地区:云南   浏览:0

  2.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2天内,通过“楚雄金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

  3.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将指定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项目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本人自负;个人自行到医院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六)考察

  由金泰公司和省厅驻楚雄州站对审查对象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经历、违法违规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考察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1.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2.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楚雄金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八)递补

  报考人员体检及考察等环节有不合格、逾期未参加、或申请放弃入职的(需提交书面申请),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一)用工方式

  用工方式实行劳务派遣制。由金泰公司派遣至省厅驻楚雄州站工作。

  (二)待遇标准

  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200元/月(含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一份)。试用期结束,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退回金泰公司。试用期满考核通过后与金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待遇保障包括工资薪酬和“五险一金”,工资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工资薪酬不低于50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周末双休。

  六、其它事项

  (一)请报考人员关注“楚雄金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如招聘计划调减、考试成绩公示等普遍报考人员应当知晓的事项将在上述微信公众号公告。所有事项凡在微信公众号公告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

  (二)报考人员未按公告或通知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员要确保报名填写联系电话畅通,因所填写联系电话不能取得联系视为报考人员已知晓所通知事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其他未详尽事宜由省厅驻楚雄州站与金泰公司共同解释。

  七、联系方式

  金泰公司联系电话:0878-3369213刘老师

  省厅驻楚雄州站:0878-3125258李老师

  监督电话:0878-3122253施老师

  楚雄金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