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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招聘公告
2023-08-15 11:27:41   地区:云南   浏览:0

  (七)体检

  根据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体检由勐海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时,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勐海县教育体育局负责,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承诺事项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教学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以及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岗位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有报考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勐海县教育体育局窗口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受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因受聘人员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考核测评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

  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照相关规定,聘用人员在录用工作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并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注明。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必须履行聘用合同的条款。

  六、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对招聘中发生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工作人员,考核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关注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网址:https://www.ynmh.gov.cn/rsj/rsj.dhtml)、勐海县教育体育局窗口网站(网址:https://www.ynmh.gov.cn/jyj/jyj.dhtml)等媒体平台发布的招聘信息,并务必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所留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环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于8月31日前提交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逾期提交或未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招聘中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