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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衡水市中医医院选聘公告
2023-08-15 09:25:20   地区:河北   浏览:0

  (五)考察

  主要考察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者,由市卫健委及市中医医院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衡水市中医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按要求组织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市卫健委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1.《衡水市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衡水市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