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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郑州市上街区特招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公告
2023-08-15 09:27:08   地区:河南   浏览:0

  报考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1001、1002、1003岗位)、上街区中医院(1004岗位)的,同一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从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要求的,经上街区特招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核减直至取消。

  报考上街区中心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5岗位)的,通过面试资格确认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3:1,达不到3:1的,经上街区特招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取消。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证件不齐全者不允许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4)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同一岗位需分组面试时,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后计算面试成绩,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面试原始成绩,二次平均法平衡后的面试成绩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时,如因考生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室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若低于平均分值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3.报考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1001、1002、1003岗位)、上街区中医院(1004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报考上街区中心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5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4.考试总成绩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超出该岗位招聘计划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加试面试。

  2.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4.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报上街区特招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录取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特招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特招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在服务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