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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蚌埠市广播电视台招聘公告
2023-08-11 15:22:40   地区:安徽   浏览:0

  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的比例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合成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依次排序。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审批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全过程接受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六、相关事宜

  1.未尽事宜由蚌埠市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2.招聘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3.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人事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2--3131171(蚌埠市广播电视台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52--2056631(蚌埠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2--3115460(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552--3131092(蚌埠市广播电视台纪委)、0552--3125632(蚌埠市人社局事业科)

  蚌埠市广播电视台

  2023年8月10日

  附件12023年蚌埠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序号

职位名称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招考计划

主管

部门

招聘

单位

单位

类别

专业及代码

学历

学位

年龄

其他

条件

备注

咨询电话

1

专业技术岗位

050801

新闻采编

5

蚌埠市委宣传部

蚌埠市广播电视台

公益二类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40周岁及以下

1、具有广播电视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目前在广播电视行业工作,且有连续五年在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媒体工作经历;

3、具有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

 

0552-

3131171

2

专业技术岗位

050802

播音主持

3

蚌埠市委宣传部

蚌埠市广播电视台

公益二类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40周岁及以下

1、具有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2、具有播音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目前在广播电视行业工作,且有连续五年在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媒体工作经历;

4、具有播音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

 

0552-

3131171

3

专业技术岗位

050803

工程技术

2

蚌埠市委宣传部

蚌埠市广播电视台

公益二类

本科:电子信息工程(080701)、通信工程(080703)、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102)、计算机类(0809)。研究生:计算机应用技术(081203)、通信与信息系统(081001)。

本科及以上

 

40周岁及以下

1、具有与广播电视技术相关的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目前在广播电视行业工作,且有连续五年在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媒体工作经历;

3、具有与广播电视技术相关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

4、具有网络规划设计师、多媒体应用设计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不受专业限制。

 

0552-

3131171